先到工商局解决营业执照,再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获到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事项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规则文本
10、特许经营事项流通许可答允书。不需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解决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局窗口报送申请手续。
2、区局审核:手续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手续的,区局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3、现场体检。
4、区局审批。
5、区局审批大厅发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