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
义务兵役法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履行相应义务的。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拒不改正的、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并可以处以罚款,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逃避征集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逾期不改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一)拒绝,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