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得到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得到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得到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得到报酬。 被许可人之前款第
(三)项至第
(六)项限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获到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为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