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如果邻居家的菜地有你们必须通过的路,而该路不是通往你家的,是通往你家耕种的土地、菜地的,邻居家建设围墙或堆杂物,不让你们通过,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可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找村委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起诉解决。当然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给于适当的补偿。法律依据:《民通意见》第一百条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如果该路是通往你家的路,那么对方就必须让你通行。你可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找村委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3、如果通往你家或耕种的土地、菜地上还有其他的路,只是路途较远或不太方便,就不能适用以上两条了,你可和对方协商,给予其适当补偿,当然是否允许,有对方决定。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