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1、《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在商务部网站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5、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银行账户开南京银行)。
(1)不是车主本人办理的,请经办人带上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来办理企业车辆请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来办理。
(2)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享受南京市政府的车辆补贴。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区)或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交申请材料。车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2、审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