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住院零星病假,单位扣除我百分之20的工资和绩效奖金(是按请假天数扣的),同时有同岗位职工请事假没有扣绩效奖金?
[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确实是一个让人困惑和感觉不公平的问题,我们来一起分析一下。首先,关于病假工资的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请病假,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但确实可以低于正常工资。通常,病假工资的底线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您提到单位扣了20%的工资,如果这个扣除后的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那么从法律最低要求上看,单位可能没有明显违法。但关键是,您提到这个扣除是“按请假天数扣的”,这需要看您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果合同或制度里没有规定要扣20%,或者这个20%的扣法超过了制度规定的范围,那就可能构成违法。其次,关于绩效奖金的问题,这是您情况的重点,也是最值得关注的。您提到“同岗位职工请事假没有扣绩效奖金”,而您请病假却被扣了。这里存在一个“同工同酬”或“公平对待”的问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病假和事假必须完全一样的扣罚标准,但单位在制定和执行奖惩制度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能有明显的歧视性差别对待。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实际操作中,对事假(员工个人原因请假)不扣绩效,而对病假(员工患病,属于不可抗力)却要扣绩效,这在逻辑上是不合理的,也可能涉嫌违反了公平原则。特别是您罹患的是肺癌这样的重病,单位更应该体现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而不是在病假待遇上比事假还苛刻。综合来看,单位扣除您20%工资的行为,如果制度有规定且不违法,可能难以推翻;但针对绩效奖金的不公平扣罚,特别是与事假员工的对比,是您维权的主要切入点。建议您这样做:第一步,立即收集证据。包括:您的劳动合同、单位内部的请假制度、考勤记录、2025年和2026年病假期间的工资单(上面应能体现扣款项目)、以及能够证明同岗位事假员工没有扣绩效奖金的证据(比如该员工的工资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第二步,先与单位进行正式沟通。可以书面或当面询问,要求单位解释:为什么事假不扣绩效,而病假要扣?依据是什么?这可以起到固定证据和试探对方态度的作用。如果对方说不清楚或理由不充分,就是您维权的有利证据。第三步,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要诉求可以围绕“单位未足额支付病假期间的绩效奖金”来提出,重点强调其差别对待不合理。您需要准备好上述所有证据。如果觉得个人处理有困难,也可以咨询当地的专业劳动法律师,或寻求当地工会的帮助。祝您早日康复,并顺利解决这个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