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设定了两种涉及赌博的违法行为,一种是为赌博提供条件,另一种是赌博。其中,对于赌博,是这么描述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 至于什么是赌资较大,本身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公安部没有规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数额,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规定。家庭成员、亲属之间娱乐中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不以赌博论处。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