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通常意义上讲,纳税人有权利申请减免税。流程是,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减免税申请书,并附送有关纳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则必须根据税法限定,在权限范围内,由本级或上一级审核可否符合减免税限定,而后作出准许减免与否的决定。
2、现行中国税收法律中尚无“家庭负担重”这一减免条款。当然,作为纳税人,提议此项减免要求,并不逾理。事实上,不少国家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都考虑了家庭负担问题,根据纳税人供养人口状况予以了税收减免,或者社会补贴。只是在今天的中国,税法还无本领顾及于此。因此,以“家庭负担太重”为因提议减免申请,不能获到法律法规支持。
3、但作为定额征收方式下的个体户,若感觉税务所定额超出纳税人的事实上生产经营状况,完全能够向地(国)税所申请调整定额,再由所里审核报县局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