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外观设计产品的图片或者照片六面视图(前、后、左、右、上、下)以及立体图,使用状态图等。
(2)简要说明,包括用途、最具有代表性的视图、设计要点等。
(3)外观设计请求书,写明申请人的名称、证件号、地址、邮编;设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文件
当面提交:专利局或各地代办处的受理大厅当面提交纸件申请材料;或
邮寄提交:将纸件申请材料邮寄至专利局或者各地代办处的受理处;根据专利电子申请流程,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2)缴纳申请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办理专利费减备案的,只需交150或者75。
(3)初步审查
专利局审查员对申请文件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① 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 条、第 三 条 第 一 款、第 十 六 条、第 二 十 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②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六) 项规定的情形,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③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 十 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条的规定。
④ 有关费用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4)授予专利权
经审查合格的,专利局下发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按照办理登机手续通知书中的规定按时缴纳规定费用。
(5)下发专利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