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收电费,让其他劳动者承受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薪水是决裂法的,隶属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诉讼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诉讼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议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诉讼讼的,工会依法予以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背本法的做法都有权投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置,并对投诉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薪水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水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水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经济赔偿和赔偿金的准则,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水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