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人获到借债后,把借条撕毁,只要有其他证据相同能够诉讼。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钱或物品时写给另一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返还后,打条人要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限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判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限定: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