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资企业已经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隐含价值在税收上已经得到实现,被投资企业可以凭评估报告计入开发成本会计学堂整理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股东入股形式的固定资产没有发票的入账方式和一般无发票入账是否一样,那不用说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