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的情况不符合目前上海老人投靠娃儿的落户政策。根据去年市府颁布的最新的老人投靠娃儿落户政策有以下两条: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纪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娃儿的,可允予其在娃儿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娃儿,本市亲属(爸妈、弟兄姊妹)愿意接受的,可允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由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纪退休(夫妻两方须同时符合限定年纪),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娃儿的,可允予其在娃儿户口所在地落户。你对照看看。如有不明白,你可百度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