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宅基地的面积取决于人口数量以及使用的土地类型。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