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失踪报警,公安机关根据报警情况决定可否立案. 如果是有被害帮架拐卖等可疑情况的就能够立案侦察 假如是正常的失踪无其它被害嫌疑时就不予以立案。 请参考立案的准则: 《刑诉法》限定了立案的两个要求:一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要求;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职责,称为法律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86条限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投诉和自首的手续,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职责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职责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由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能够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限定,对立案手续的处置,包括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