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交通事故中,车辆折损费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贬值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各地法院判决有差异,大部分不支持。
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鉴定,
计算公式如下:{〔车价款(元)×行驶里程( )〕1000}×%。
使用补偿系数 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同时还应得到以下赔偿:车辆修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虽然车是由于此次事故会对车的价值造成影响,但是车辆折损费一般只能在将车辆出售是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如果车没有出售,那么折损费是不能以可估量的数额体现的,只是个虚拟损失。如果就此主张的话,是很难得法律的支持。
希望我的回复能够为你提供解答,如有后续相关问题的咨询,请随时与我沟通,我会尽可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