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
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伤人不负刑事责任,必须满足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
第
一,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
第
二,必须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
第
三,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