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投诉人可以在知道投诉情况或者应当知道投诉情况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七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