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日定期宣告,所以,只要在审判的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
1、一审公诉的,1个月,最迟1个半月,案情复杂的,可再延长一个月。
2、一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羁押,6个月审结,特殊情况再延长3个月。
3、简易程序审理的,20天。
4、二审期限同一审,但如果有有发回重审时间就会变得很长,如果加上延长期限,重审后又上诉,最长时限可以达到10个月。这10个月是理论上的10个月,只指法院受理起诉后开始的期限。 另外,根据高法解释,定期宣告判决的,会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所以,什么时候接到这通知了,就表示要宣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