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机敏车应当在限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敏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限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途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路人通行。附第三十三条内容: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寓居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够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私行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路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施划停车泊位。违规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限定处罚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金!通常都是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