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按员工购房意愿开出高于其实际工资的收入证明,有一定法律风险,具体在员工离职要求补偿的标准上有争议。甚至存在员工拿着高收入证明要求企业补发工资的情况。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要看如下几个方面:
(1)对于法官来说,这个跟案件的细节,关联性比较大。收入证明上的金额大小的合理性,员工实际的工作性质与此金额的匹配性,收入证明的开出时间,都会给法官的最终认定,带来一定的影响。
(2)如果作为律师,在遇到类似证据时,从细节质证,将是一个比较好的做法。
(3)如果作为,事前控制此类风险,将远比事后控制要好。具体方式如下:
1、最好的方法是不开假证明员工实际的收入是多少,就给员工开金额为多少的收入证明。这是控制风险的最好做法。
2、与员工签订开假收入证明的协议,或者要求员工提交一份申请书如果是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给员工开出假的收入证明,则最好在开具收入证明之前,给员工签订一份协议,注明开出收入证明的原因,收入证明上的金额是否属实,实际的收入为多少,员工开收入证明的用途是什么,如果因为此份收入证明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话,责任由谁来承担等等内容。如果觉得制作一份协议麻烦,则可以让此员工提交一份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在申请中,写明上述内容亦可。可以留存入档。
3、在开出的收入证明上,注明该收入证明的用途,以及不得用作其它用途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