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法律依据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
第十四条
第二款
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结果这次公司与我们续签合同,在原始合同中续签页面中进行续签,期限同样是3年,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理。以上就是续签合同无固定期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