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5月起,国家为了鼓励个体户经营,照看失业工人就业,就提高了国税起征点。国税以经营户的经营定额为准则,每月定额超出2000元的经营户就要缴税,2000元以下的就免缴税。以下包含本数。 因此,营业执照的营业额是2000,免征税收。但2000元应当经经过序核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16号)第七条限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准等因素核定定额,能够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手续、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法的花费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证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本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范围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法方法核定。 第十九条限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持续纳税期超出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再次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限定的核定方法和流程再次核定定额。具体时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