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 立合同人万分之三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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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 立据人万分之五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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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 立帐簿人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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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按件贴花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