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通常有效期为0.5-1年,分别地域的具体限定不尽相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解决流程 步骤
一:生育
第一个娃儿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
二:填写夫妻两方基本情况后,由两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订意见并盖章。 步骤
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
第二个娃儿的夫妻,应当按照解决生育
第一个娃儿的《生育服务证》流程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
第二个娃儿的《生育服务证》,同时要回生育
第一个娃儿的《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