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限定,长时间未交纳保险费,超出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 保险费滞纳金的计量方法是: 应交费总额×欠费天数×2%。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年第259号令)第十三条限定:“交费单位未按限定交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单位无及时为工人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而实施的行政处罚,因此原则上不应征收工人个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于工人个人主观原由导致单位不能及时为其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人个人应当承受相应的职责。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纪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准则。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需要以下两个要求,即:达到国家限定的退休要求已解决相关手续按限定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交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贴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被保险人按分别交费比例共有交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交费比例为例:公司每月按照其交费总基数的20%交纳,工人按照本人薪水的8%交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作为交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