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会很难的,不过也可以先保存一些资料证据,然后根据法律法规走相关程序应该是可以的,现在对于部队医院出医疗事故的解决办法众说纷纭我整理出来了一些仅供参考。
1、部队医院不应当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部队医院如果认为是医疗事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部队主管卫生的部门报告,由其作出处理。
2、由于部队医院不认为自己发生了医疗事故,所以他拒绝承担责任。在这种财情况下,作为非军人的病人家属将案件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向地方法院起诉,就只能申请司法鉴定而不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理由是:因为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属于行政处理的性质,部队医院的医疗事故处理应当有军队自己的规定,这些规定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卫生行政的性质,不应当适用于老百姓。
3、在本案中部队医院如果是在9月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第一是法院不应当准许。依据你咨询中所说的时间,部队医院的鉴定申请应当是大大地超过了举证期限。
第二是部队医院也不应当向法院申请,因为部队医院如果这时认为是自己造成的医疗事故,仍然应当向其军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地承担责任,那就结束这场官司了。
4、地方医学会也不应当受理。理由是由于部队医院不适用《医缉偿光锻叱蹬癸拳含哗疗事故处理条例》,部队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应当依照军队的相关军事条令处理,所以地方医学会受理部队医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如果硬要做出一个鉴定结论,也会因为无法律依据而归于无效。
5、本案在立案后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实在需要鉴定,应当是作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