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咨询的情况作出如下解答: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就是说约定的利率在这个区间的,对于超过年利率24%以上,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的,出借人不用归还,如果借款人还没有支付利息的,则借款人只能按最高年利率24%计算,说简单一些,就是保持现状,不保护,不退还。
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月息未超过2分的,则在合法范围内;月息超过3分的,则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