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迁移民”是指修建水库时,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实际搬迁或安置的移民。
“现状移民”是指原迁移民及其后代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的现状家庭成员,包括合法婚嫁迁入人员、被收养人员以及新出生人员,不包括投亲迁入人员。
对于移民有下列情况的不能享受到补贴
1、户口已迁到城镇的。
2、户籍虽然在移民村,但属于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3、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村的。
4、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
5、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镇、工矿、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6、已经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招聘录用且签订的。
7、现役军人已提干和符合士官转业安置条件的。
8、民办教师已经转为公办教师的。
9、户籍已迁到非移民村的。
10、对于生产安置村,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只批准淹没土地,没有批准安置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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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犯罪被收监执行的。
个人理解政策部分:
原迁移民与现状移民都能享受到补贴政策,但是属于上面11条之内的移民就不能享受到移民补贴政策。现在移登记已经进行,属于移民的家庭到自己户口所在村领取移民登记申请表进行填写,村里一般让你开一张原迁出村出具的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加盖公章。所谓的原迁移民是指58年、59年、60年打水库时搬迁前出生的人口,因为我市的水库搬迁是分三年进行的。
女性移民补贴的个人理解:
原迁移民中的女性出嫁到一个移民村中的非移民家庭,则只有这名女性享受到补贴政策;如果这名女性出嫁到非移民村,则就不能享受到补贴政策。移民村与非移民村请到各自所属村委会进行询问。
现状移民中的女性如果出嫁到非移民户则不能享受到补贴,无论她是否出嫁到移民村和非移民村。
男性公民如果入赘移民户中,则这名男性及其后代也享受到移民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的制定不是我市自己制定的,对于这些政策我们只能是是按照政策来执行,移民的补贴是每年发600元,连发20年,不是一次性发放,如是在以后几年内,有人逝世则就不在享受补贴。移民户家庭有人口出生,则就能享受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