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只要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增值税。国地税合并后免税申报统一在国税办理。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