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有权利撤销的,关于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新《婚姻法》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一方处分的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而夫妻并没有采取约定财产制,显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新《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对共有财产的任何处分行为都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