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发生侵权行为,第三方不得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配偶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