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拿钱买房,房屋证上只写老三的姓名,在房屋证奏效的那一刻起,这种做法已经被视为爸妈向老三的一种赠予做法。这种做法以及其后果受法律保护。因为房屋证上只有老三的姓名,自然老大和老二都不能享有房屋权,那么除非老三自己卖房,或者老三认可他人帮他卖房,否则除老三外的其他人都无权处置此房屋。同理,如果老三认可他人帮他卖房,那么卖房所得款项被视为老三的收入,在老三不认可的前提下是不能三弟兄平均分配的,相反如果老三认可平均分配,那么可视为老三将自己的财产赠予老大和老二。如果肯定要爸妈把此处房屋出卖然后三弟兄平均分配,那么就必须需要爸妈先要回原先对老三的赠予。以上做法在老三不认可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建议一家人先尽量调解,实在没办法再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