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就专利侵权提起诉讼的,那么专利侵权官司怎么打?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专利侵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二、专利侵权官司怎么打?
1、提起诉讼
首先,因为专利官司中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涉及到专利技术问题,因此当事人在打官司前,最好能请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同时作为诉讼代表人,以便他们从法律和专利技术两个方面提供帮助。
其次,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应掌握充分的证据,收集权产品和相应的证据。
在打官司时,专利权人要向法院递交诉状,在诉状中可以明确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制造、使用、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在确定损失数额时,可以计算出因被告方的侵权行为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即专利产品销售量下降,计算方法是用销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个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实际经济损失。另外,可以以被告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
专利侵权官司怎么打?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原告应尽量掌握被告销售侵权产品的情况,如不能全部掌握的,可以就目前知道的大致数额计算,后来又发现的可以追加诉讼请求。在诉讼请求部分,原告还可以要求被告消除影响,恢复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的声誉,或者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操作赔偿额。必要情况下,可在起诉时提出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对专利侵权官司有管辖权的法院应是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中有详细、具体的规定: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应到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制造地不明时,应到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应到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
(3)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应到许可方或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皖打官司;如果许可方或受委托方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从而构成共同侵权,则到被许可方或受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
其他
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到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如果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
(5)专利共有要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则到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如果受让方明知对方越权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可到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
(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应到假冒行为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打官司,如有困难,可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打
官司。
2、提供证据
打专利侵权官司,原告在向法院递交诉状的同时提供的基本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明自己是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或持有人。如专利证书证明该项专利权归自己所有,或者是通过赠与、买卖、继承的方法获得该项专利。自己是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持有者的,则应提供合同或遗嘱等等。
(2)证明该项专利合法有效的相应证据,如缴纳年费的收据。
(3)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说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4)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如果有侵权产品的,要提供特征,并应说明其与专利产品有何异同。
(5)提出的赔偿数额的依据、证据。
3、被告如何应诉?
当了专利侵权官司的被告不应采取消极的态度,而应在仔细阅读原告诉状的基础上,积极应诉,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撰写答辩状。被告可以自己书写答辩状,也可以提供事实材料,由聘请的专利代理人或律师代为书写。答辩状要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如果被告认为自己的行为应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反驳:被告是在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该产品的。
或者被告在该项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制造的;或者被告使用该项专利是以科学研究和实验为目的。如果被告认为原告享有的专利权并非合法、有效,可以提出该项专利已经超过专利期限,提前终止、已经被撤销或已经被宣告无效。另外,被告已可以针对该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异议。
(2)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对于专利侵权官司能否受理,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起诉的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使案件移送到别的法院审理,使被告变被动为主动。
(3)提起反诉。如果被告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原告的专利权,而是原告有侵权行为的,可以以原告为被告提出反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