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1000元,如果另一方报案,公安机关会受理,但是由于无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准则,公安机关不会抓人以及按照司法流程侦查审理和移交案件。诈骗,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准则的限定》的有关限定,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经过中,欺骗另一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