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法律是有规定的,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定都是有提到的,但是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你不去要说明理由。《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拓展资料:
1.协助调查是指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根据侦破案件的进程和需要,被侦查机关收入或纳入办案组并指定协助、参与案件的调查和侦破。
2.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臵程序。
3.有时在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暂时还无法实施拘留和逮捕,所以就会先以协助调查之名与对方接触,然后在盘问出更多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4.协助调查不超过24小时,在申请后,可延长至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