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是反映员工工作效率、核发员工报酬和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必须高度注视、认真严格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有关规定:
一、考勤规定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秩序,每位员工上、下班应及时刷卡。
二、事假、病假规定
如需请事假、病假的,均应履行相关文字手续后方可休息。
三、婚丧假规定
1、 婚假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双方初婚登记的,为晚婚)条件的婚假为十五天(含三天法定婚假)。婚假包
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必须连续休完且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
2、丧假三天,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请丧假。
四、女性员工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女员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工伤假、探亲假、年休假经批准后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所支付的工资。(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探亲假假期。单位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年休假为带薪休假)
六、员工离职、辞职,经批准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去。
七、缺勤规定
1、工作时间开始后10分钟未到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结束前10分钟离开者为早退。
2、当月迟到、早退合计合计三次者均以旷工半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