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予以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此为任意撤销权,不乐意即可撤销。详细说来,房屋赠与的“权利转移”,即“房屋变换登记”,系指在房屋变换登记之前原则上能够撤销房屋的赠与,但在房屋变换登记之后原则上就不能够撤销。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7条限定:“解决房屋登记,通常依照下列流程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物权法》第14条的限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限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奏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