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作为一个债权凭证,一个有效力的欠条能够证明债权是否存在,只有欠条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抗辩,法院一般是会支持你的诉求。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这也要看你的诉讼标的物是多少,一般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你主张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法院会予以认可。
2、交付借款与交付借条是同步进行的,时间和空间上都是不分离的,即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的同时,借款人当场出具借条。
3、借条作为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重要凭据,在借贷关系消灭时一般都被借款人收回或撕毁,故出借人持有借条,一般推定借贷债权仍然存在,借贷关系并未消灭。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条只要能充分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借贷事实的存在,法律就会给予保护,但有了借条就能打赢官司吗,对于下述情况,有借条也没有用:
‖(一)违法借贷,不受保护
‖(二)诉讼时效已过,法院“爱莫能助”
‖(三)债务已履行,岂能再起诉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