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不能办迁移户口。解决户口迁移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资料,注民由乡村迁往城市,必须拥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取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允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解决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准许。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资料。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亲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