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具备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当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则比例可以相应地有所提升,但通常来说不应该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没有固有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基准,依照前述的比例来确定。
然而,在出现特殊情况时,上述比例也可以相应提高或者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