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意见》,杭州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明确2016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即从2017年1月1日起,市域范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杭州市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与此同时,杭州将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出根据本地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量化提供机制。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及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便利,推进居住证与社会保障卡的融合对接。 《实施意见》指出,杭州还将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分类解决杭州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进一步解决户口“错、重、假”问题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