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待遇由所在省限定。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限定,退休工人因病或者非因工丧命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贴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公司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待遇政策。退休花费已经省级兼顾,公司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限定,但各地限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对此,建议直接询问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公司工人因病或非因工丧命有关待遇的通知》一、调整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准则参加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任职参保人员和已解决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丧葬补贴金按其丧命时上年度全省公司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包括任职参保人员和已解决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年限(含视为交费年限),每满2年计发一个月丧命时上2年度全省公司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出20个月。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年限计量到月,不满2年按2年计量。全省公司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以省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根据《湖南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