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有一套拆迁安置房赠送给姪女(未取得产权证)可办理赠与公证书吗?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0-07-11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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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全文
    10 20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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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的安置房可以卖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因为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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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赠与公证但没过户的房产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解析:
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赠与房产,其所有权仍归赠与人所有。
在此阶段,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无需任何理由便可取消赠与行为。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依然有着撤销赠与的法律权力。
具体而言,当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
(3)违反赠与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赠与人的继承者或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者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在房产尚未过户至受赠人名下之际,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可无缘无故地改变主意。
若赠与人信守承诺,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毫无疑问,受赠人将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拥有者。
因此,在赠与房产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仍归赠与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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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书送达后该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时,应当直接将法律文件送到对应的接收对象手中。
如果接收对象为自然人,如若当事人本人无法亲自接收,可由其同住的成年人亲属代为签署。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类型的接收方,则应要求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如果接收对象拥有诉讼代理人,那么也可以将法律文件交给代理人进行签收。
另外,如果接收对象已经向人民法院指定了代收人,那么就应该将法律文件送给代收人进行签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上海的房子被拆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上海市拆迁补偿的标准政策,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商品房的拆迁,需要为所有的被拆迁者以及公有房屋的租赁者提供相应的补偿以及资助。
这些补偿和资助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
第二,价格补贴;
第三,对于某些特定类型房屋的套型面积补贴;
第四,对于那些居住条件较为困难的家庭的保障补贴;
最后是搬迁费用和短期安置费用。
其次,对于按时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工作的被拆迁者或公有房屋租赁者,房屋征收部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则由各个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最后,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被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等于评估价格加上价格补贴。
其中,评估价格等于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那么就按照评估均价进行计算。
评估均价等于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除以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的标准是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之后计算得出,然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价格补贴等于评估均价乘以补贴系数再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的取值不得超过0.3,具体的标准则由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另外,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或者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话,那么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还会额外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等于评估均价乘以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日起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进行计户补贴的,每份证件的补贴面积标准不能超过1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具体的标准则由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二)
价格补贴;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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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安置房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撤销后怎么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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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行政许可设置权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法律对于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权力:
法律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事宜,这乃是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体制特殊性质所决定的。
只要符合《行政许可法》所明确规定可以依法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范畴,那么法律便具有了设定该等行政许可的权力。
然而,涉及到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关乎公民基本权益的重大事项,则必须由法律进行设定和规范;
(2)关于地方性法规在行政许可设定方面的权限:
地方性法规乃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定程序制定或批准的法律规范。
在尚未制定出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地方性法规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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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认定要求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闲置土地的判定标准如下所示:
如超过了建设用地审批书中所规定的动工开发与建设的期限;
又或是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审批书中并未明确规定动工开发与建设的日期,此时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建设用地审批证书满1年后仍未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设,属于此类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却尚未开始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经开始动工开发,但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入资金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停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同样可以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法律依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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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安置房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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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什么情况下案件会被移送监察机关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下列几种情形下,相关案件材料将会被移送至特定部门进行处理:
首先,纪检监察机关在进行案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并应依法由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予以受理及严肃查处的案件,或者经过党纪、政纪处理后仍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将相关案件资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其次,对于由县级以上纪律检查机关或者党委(党组)立案审查的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需要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的违法犯罪案件,或者在党纪处理之后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将立案材料、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主要证据以及涉案人员的个人交代材料等一并移送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最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相互移送涉及党员、干部案件的相关材料时,应严格遵循同级移送、分级查处的原则。
在相互交接相关案件材料时,必须以正式方式办理移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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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资格获得拆迁安置房?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考虑就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如果这三者是一致的,则足以认定某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得到拆迁安置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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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别人用你的信用卡套现责任怎么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将信用卡借予他人进行透支操作所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他人进行此类活动时,所使用的信用卡额度相对较低且能够及时还款,此举实际上仅构成对银行相关规定的违背,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
然而,若无法按期偿还欠款,不仅会直接影响到您自身的信用记录,也会导致高昂的利息产生。
进一步而言,若涉及的恶意透支行为达到特定标准,甚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金额达到了一万元或以上,用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经过银行两次催缴拒不偿还,时间超过三个月,那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
另外,其中涉及的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或者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等情况,均应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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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人能否获得补偿安置?
一旦合同被依法解除,被腾退人就会失去其对涉案建筑的权利,只能选择接受腾退方提供的补偿安置。实践中,这类项目的补偿标准通常是在面积置换或货币补偿的基础上有所提升,但提升幅度往往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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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抵押车套牌车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该行为不仅非法,而且情节严重者将根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进行惩处,具体量刑视情况而定。
(一)关于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形,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依据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于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对于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但不足十五万元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对于多次走私且未经处理的情况,将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一百五十五条
【间接走私行为以相应走私犯罪论处的规定】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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