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在以列举式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同时,注重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作出专门规范,强调从程序上规范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实施,加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作出一般规定的同时,还围绕相关特殊程序作出规定。准确而全面地理解和运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规制,不仅需要对这些专门的程序性规定进行系统性考察,而且还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适用条件和适用对象,从行政组织法和行政作用法层面探索对行政强制措施权进行规范的路径,探讨进一步完善权利保障和权利实现的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