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买卖应交税费
买方应交税费:
1、印花税。计税价格的0.05%.
2、契税。计税价格的1.5%(有些地方是2%)。
3、买卖手续费。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约200元)。
卖方应交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购房时间在五年以内转让销售的,超过五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计税价格×5.55%(外籍个人5.05%)
2、印花税=计税价格的O.05%
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购买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自有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
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注:计税价格按《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市场价格由税务机关评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