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
(1)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交付房屋。这是出卖人一项基本的义务。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或间数的房屋,否则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亦是房屋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
买受人的义务主要有: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价金、这是买受人最基本的义务。价金的交付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实行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的应一次性支付。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接收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买受人应及时会同出卖人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办理过户回手续,交纳契税、领取房产证,并实际接收房屋。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答要求得到已支付价金的房屋的所有权。
(2)买受人有权要求得到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房屋。
(3)买受人有权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和方法交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