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过户的,因为房屋维修基金是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如果原房主已经缴纳齐了维修基金的话,那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原户主应当向新户主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发票),同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出售房屋,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可由买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转让,应当在订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确约定,否则订金支付后,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买家无权要求卖家赠送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