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户口在娘家,给自己小孩上娘家户口时候,通常只需要提供爸妈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小孩出世证明等资料就能够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解决入户。 特殊情况下,如爸妈两方分别隶属一个省份的情况下,不排除户籍部门会因为不能查看到另一方户籍地资料而要求公民提供另一方户籍部门出具的“未入户证明”才能够申请解决入户,因此具体解决入户要求建议公民直接询问户籍部门为准。 解决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小孩的出世证明,小孩爸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手续齐全当场即可解决。 小孩解决入户所需要的资料参考如下: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换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世医院开具的出世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允予入户章); 4)在外省出世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