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经友好、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对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签订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已就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中包含的免除或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作出了特别提示,买受人对相关内容已充分理解其含义并同意全部内容。
2、买受人确认:对于主合同的订立以及对于本合同项下房屋价格存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买卖双方均已在主合同及本协议中进行了约定,不存在遗漏情况。因此,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卖方有关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一切承诺均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双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样板房、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或提供的信息都不作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卖方有关本项目的一切承诺的依据。卖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发生变化不另行通知。